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通过,公司名称于2019年4月15日由“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变更为“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由“全民所有制”按公司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更名后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2019年4月22日之后在公司财务部报销的发票需按“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开具。
2、2019年4月22日之前已开具原公司名称发票(旧名称)需在5月24日前报销完毕,从6月份起原公司名称发票(旧名称)不予报销。
3、2019年4月23日起我公司开具的监理费发票均按新名称“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具。
4、由于我司更名,财务部开具发票时收款人与监理合同中的名称不再相同,请各位总监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是否需要向其提供变更后的相关资料,并向经营部、事业部进行反馈。
5、各项目负责人应通知项目参建各方我公司更名事宜。
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