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三证合一”变更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定于2016年10月开始办理 “三证合一”所涉及的税务及银行备案信息变更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取得了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务必于2016年9月28日前交与公司财务部认证。
2、由于更换新税号后,老税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无法认证;所以,烦请各总监务必通知甲方于2016年9月29日前将已取得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认证抵扣。
3、对于我公司已开具的监理发票一直未回款的项目,请相关总监在催收监理费的同时务必通知甲方确认发票无误。
4、甲方如需更换发票或退票的,请务必于2016年9月29日前与财务部联系更换;过此时点将不能办理发票退票及更换新票。
5、10月份财务部在办理“三证合一”涉税变更期间,暂停开票,具体开票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财务部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