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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春节节后复工期间项目部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261

关于2017年度春节节后复工期间项目部相关工作的通知


 JJDF—质字(2017)第001号

各事业部、各在监项目部:

    根据公司2017年度总体工作安排和行政主管部门近期工作部署,对在监各项目部2017年度春节节后复工期间的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安办函〔2017〕2号)、《北京市建委关于开展节后绿色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及《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全面开展复工前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严格审查施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和人员培训、考核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发现的隐患及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复工。

    2、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于3月初在京召开。各在监项目部在“两会”期间要根据北京市建委2017年全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好 “两会”服务保障相关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并实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确保“两会”期间施工安全。

    3、结合公司2016年度总结报告,制定2017年度项目部计划、目标、指标,并经主管领导签批认可后,于3月24日前上报质量安全部。

    4、开展项目学习活动,组织项目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工作交流、主题研讨(本季度重点以“风险防控、创新转型”为主题)等活动,营造项目学习氛围,留存相关记录。于3月24日前将一季度学习活动情况汇总上报质量安全部。

    附件: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建委关于开展节后绿色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春节后绿色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docx

附件2: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质量安全部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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