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监理的定位
我国建设监理制度从1988年起步,历经了28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制度。 目前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不一致,在监理的范围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该是全过程,有的认为应是施工阶段监理;在监理应处的位置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是第三方,有的认为应是业主方的代表,等等。 思想、认识的不一致,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监理范围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建立的最初构想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都实行监理。 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都要进行控制。 但由于监理的产生和发展基础,首先从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监督为主,人员的配备、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较强的体现了施工阶段的监理。 因此在《建筑法》制定的时候,从实际出发将工程监理定位在施工阶段,这也符合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 但这并不表明,除施工阶段其他阶段可以不实施监督、管理或咨询,因此为了比较准确界定,可以考虑把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造、保修等阶段的服务,称为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这样既与法律法规相衔接,也便于社会各方能够接受。 实际上,目前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也是施工阶段的监理。
那么,在现行的政策及市场环境下,如何定位工程监理的地位?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也对工程监理单位作了如下定义: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的独立法人或经济组织。
工程监理单位是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同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概括而言即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履行。
因此,我们要以法律、规范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并承担和履行政府委托行使的安全质量管理职责。 也就是说,监理应该在委托范围内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服务好业主,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并依法承担政府规定的部分社会责任。
二、工程监理近年来的发展与管理
(一)工程监理近年来发展回顾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建设领域改革成就之一,推行至今,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成效是瞩目的。 尤其是2005年至2014年期间,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得到不断发展壮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二)目前工程监理所面临的发展环境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发改价【2015】299号文件。 根据文件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全面放开工程监理服务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举意味着《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670号文件同时废止。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由此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监理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态势。
众所周知,监理企业是政策依赖型企业。 近两年监理行业政策调整幅度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299号文件发布后,全面放开了监理服务收费政府行政指导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把监理行业全面推向市场。 虽然价格改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不断开放服务业市场的具体体现,但在过渡期间,由于政策出台落地快,时间要求急,压价恶性竞争现象还很严重,个别企业甚至以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同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住建部推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监理企业和总监安全责任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成本增加,总监队伍也出现不稳定迹象。
监理企业也是投资依赖型企业。 目前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进入经济结构转型期。 在此期间,工程建设投资大幅减少,楼堂馆所项目停建缓建,监理企业合同额大幅减少,企业利润明显下降,监理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放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作为监理企业要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在新常态下,市场化管理制度与环境将逐步得到完善,行业市场化发展的框架体系也将逐步重新建立,监理企业要遵循市场化原则,把握市场发展规律,转变经营思路,尽快调整、转型和升级,逐步调整到围绕市场需求,为雇主提供高品质、高质量服务,创造更多、更大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发展层面,实现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的良性市场竞争与发展。
三、积极探索管理手段的创新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提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同时还提出,到2018年,互联
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互联网+”的浪潮,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各个传统行业。 作为传统行业的代表,建筑监理企业也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优势,在管理手段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构筑企业和行业发展的新优势、新动能。 随着信息化技术和水平的提升,BIM、大数据、物联网、移动技术、云计算等,都可以打破原来的传统发展模式。 而这些技术手段都是通过“互联网+”作用于建筑行业,运用“互联网+”优势资源与企业培训、信息管理相结合,搭建企业培训平台、信息云平台等;开发适合企业的监理工作APP,通过应用监理工作APP,可将日常工作中所得到的各项数据及检查结果汇总并导出上传至信息云平台。 通过应用信息云平台,企业各级人员可实时了解项目动态,进行有效沟通,为管理及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建筑行业是最需要被互联网变革的行业,因为这是最大的大数据行业,却也是当前最缺少数据的行业。 因此作为监理企业,受“互联网+”发展趋势的影响,或可以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为切入点转型升级,更新管理思维、业务流程,提高企业网络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化水平,激发创新潜力,提高竞争能力,适应新常态下的市场环境,实现监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本文针对工程监理的定位、行业环境、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与阐述,在现阶段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市场主导监理市场价格的背景下,企业要抓住发展机遇,转变经营思路,围绕市场需求,为业主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同时,履行好政府规定的部分社会责任。 同时要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潮流,例如BIM、云计算、云服务等互联网新技术,加快信息技术与监理行业的融合渗透,加大科技投入,为监理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潜能,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299号
3.《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4.《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田成钢/何健勇/吴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