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勤和员工入离职管理的通知
JJDF人字(2018)第003号通知
为了维持公司的工作秩序,合理规避企业风险,确保员工出勤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和员工入离职管理通知如下:
一、考勤管理方面
1、考勤员必须按实际情况记录考勤,考勤表纸质版本人必须签字确认,总监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审核签字。
2、员工请假超过3天,必须向人力资源部和主管部门上报,并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即:《请假单》)以及下述相应材料,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1)病假:需要提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请假超过5天(含),需要提供就诊的门诊病例手册、检查结果等资料复印件;
(2)婚假:结婚证复印件;
(3)产假:生育诊断证明复印件;
(4)丧假: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
3、员工无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且未出勤的,考勤员应按“旷工”记勤,旷工连续三天的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
4、总监和部门负责人应进行严格审核,发现考勤不属实(如:未办理请假而按请假记勤),公司将按《员工奖惩制度》对审核人进行处理。
二、员工入离职管理方面
1、项目部严禁安排尚未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上岗;如计划录用新员工,必须在项目部初试合格后三日内联系人力资源部和主管部门安排专业考核,考核合格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入职和上岗事宜。
若项目部安排未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工作,公司不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项目部总监必须在员工提出离职报告(或有离职意向)三日内向人力资源部和主管部门告知相关事宜,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人力资源部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