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在监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JJDF—质字(2018)第05号
为切实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升公司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决定将一季度工程管理例会中部署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调整,各项时间节点顺延一个月。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依据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和政策并结合项目自身情况和特点开展。
2、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以合同履约风险、安全管理风险和质量控制风险等几个方面为主。
3、直属项目部于6月30日前将《在监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填报表》提交至公司质量安全部;事业部所属项目部于6月30日前将《在监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填报表》提交至所属事业部。
4、事业部应对所辖项目的风险隐患排查上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核查,并于7月15日前完成所辖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核查汇总分析,形成事业部在监项目风险排查分析报告,并报送至公司质量安全部。
5、质量安全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事业部和在监项目部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予以督促、指导及核查。于7月15日前完成直属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核查汇总分析。
6、质量安全部于7月30日前形成公司在监项目风险排查分析报告,并报送最高管理层。
附件1 《在监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填报表》
质量安全部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