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暑降温费发放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项目监理部:
随着夏季高温的到来,为了做好员工的防暑保健,保障安全生产,公司本着“关心员工,以人为本”的宗旨,根据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对2018年防暑降温费及防暑用品作如下规定:
一、高温补贴
(一)发放标准
结合公司项目分布的实际情况,依据各省市发布的《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分别对所属不同地域的项目进行高温津贴的发放。
(二)发放时间
依据各省市发布的《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发放范围
当月全勤的在岗员工的高温津贴打入个人工资卡内。
非全勤的在岗员工按出勤比例计算高温津贴并打入个人工资卡内。
全月病事假、待岗员工、工伤员工、产假员工、非全日制员工不发放高温津贴。
二、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
依据各省市发布的《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经总经理办公决定, 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基础上以项目部为单位发放防暑降温费用。
1、发放标准:以项目部实际定编数,按50元/定编系数在当月资金使用计划中列支,各项目部当月必须完成防暑降温用品的购买及发放。
2、发放时间:自2018年6月-8月,部分外埠项目依据各省市发布的《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3、防暑降温用品包括:冰糕、饮料、药品、茶叶、绿豆汤、酸梅汤等。
4、此项费用专款专用,发票必须符合报销要求,如药品、饮料等。
请全体员工注意防暑降温、保重身体健康、愉快工作!
人力资源部、行政部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