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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项目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次数:368

关于近期项目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JJDF—质字(2019)第002号

各事业部、各在监项目部:

   对各在监项目部近期工作要求如下:

1、按照《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全面开展复工前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严格审查施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和人员培训、考核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发现的隐患及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复工。

2、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6号)的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包括砌块专用砂浆和砌块粘结剂等配套砂浆)、抹灰、地面类普通砂浆,应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特种预拌砂浆倡导使用散装方式。施工现场不得设立配制砂浆的搅拌机或采购使用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对施工单位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立即下发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近期北京市施工现场发生多起火情,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要求各项目监理部充分汲取经验教训,加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动火动电、用电用气的监督管理,防止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平稳。

4、结合公司2018年度总结报告,制定2019年度项目部计划、目标、指标,并经主管领导签批认可后,于3月29日前上报质量安全部。

5 、各在监项目依照公司内审检查标准暨《项目部监理工作质量评价表》,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及复工手续办理,对项目运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工作。于3月29日前将自评结果电子版(附表)报公司质量安全部邮箱,项目留存纸质总监签字版备查。

 

质量安全部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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